毕竟是周六,且有难得的秋高气爽,怎么也该出去走走。我躺在床上,起身掀开窗帘的下角看了想着。
洗漱罢,将昨晚洗澡换下的衣服扔进洗衣机,对着镜子刮了胡须,整理了桌面后,将地板也打扫一遍。衣服已经洗好,我晾到阳台便准备出门。
下了楼右拐,常去的那家早餐店人迹稀少,但蒸屉里冒出的热气一如往昔。大概是周六的原因,起床吃早餐的人总在少数,人们更喜欢暖在被窝等周六的时针转动到十一至十二的位置再思考是否应该起床,这么明朗的空,
“他们错过了美好的东西,”我想。我照例点了两个包子,一个芹菜馅儿,一个香菇馅儿,又拿了一杯豆浆,我不太喜欢将包子啊面包啊什么的拿在手里边吃边走在路上,便坐进了早餐店的内屋。
老板娘客气的端了小蝶咸菜后坐在门口玩起了手机。门前的街上,偶尔疾驰而过的电车的影子闪入眼帘。
“这个时候坐在门口看手机,手怕是要的。”我喝口豆浆,走到门口,拿了一张十块的钱递给老板娘。
“周六嘛,像你这样早起吃饭的人没几个,你看,几屉包子就卖出去这么几个,就这我自己还吃了俩呢。要不闲着做啥。”老板娘拿筷子接了钱放进纸箱,在里面挑几张一块的找我,递给我的同时,揭开蒸屉的盖子指给我看。
走出了店门,街上的光景与我刚下楼时并无两样,除了这家早餐店外,对门的小面馆也早早开了,屋里一摞叠起的椅子还没摆开,也是一个生意惨淡的早晨。
开门迎宾的还有转着花灯的理发店,透过玻璃门,是一个左右打扫的少年,应该是老板的学徒。旁边水果店的两张卷帘门死死关着,这老板倒是个洒脱的人。
虽说秋高气爽,但早晨还是微凉,我后悔了出门时没有加件衣物,但现在折路回去添些衣服,难免扫了因井然有序的出门而有的心情,“也罢,不过是早晨罢了,走着走着便会暖和。”我暗自安慰自己。
走出这条小街后,我沿着铺满阳光的另一小道走去。这是一条车辆稀少的狭长小道,说是车辆稀少,主要是些赶时间的摩托啊电车匆匆而过,其他穿梭其间的就是行人。
这秋天的早晨,阳光怡人,两旁梧桐的树叶堆积在路的两边铺着方砖的人行道上,随着我的脚步,发出咔擦咔擦的声音,像秋天的音乐。树树之间有几辆锁起的共享单车,大概昨晚的归人就住这附近。
在这城市,已经是我的第四个月。但除了一起工作的同事之外,没有什么认识的人。带着手机出门,除去负担之外,并没有多少意义。我便轻装走在这小道上感受天气带来的美好。
我喜欢在冷清的早晨,走过一条条小小的街道,像游过了好几座安静的城镇,别的人不是,有些喜欢起的早早到球场挥洒汗水,有的宁愿坐半小时地铁去吃一份喜欢的早餐。整座城市都沉浸在这样的美好中,各有各的不同。
到小道尽头绕过一家便利店,是个十字交叉路口,东西南北两条路都是城市的主干道,朝北大概两百米,地铁站后面是公交站台。
地铁始终显得匆忙,乘客也都是急切的表情,且坐立于地铁上,透过玻璃看到的仍是人们急切的面孔,或者单调的广告牌,所以我更多选择公交。我想,反正时间尚早,去趟车站也无妨。
刘雨之前说最近可能会来,但没说具体日期,自己也不好过问,毕竟初毕业之后很少联系,且今天又没带手机,从那边来的汽车一般八点钟到,现在去待半个小时,也并不耽搁什么。
坐了公交跨过锦桥,往右直走几分钟,便到了车站,走进一看,LED显示屏上是07:58字样。车应该到了。我往出走坐在出站口外面的石椅上,捡一片落地的梧桐叶,静坐看着开始往出走的人群。到底是没有她。
莫不是坐下午四点的汽车?我还是太随心所欲了。
我仍旧坐了公交向南,想哪一站下车都可以。因为是首发站,车里空落落,我坐到后排靠窗的位置,等又上了几个提着行李箱的人,司机便发动了车辆。看着窗外齐刷刷逝去的梧桐和整齐的建筑,我怅然若失。
坐车的时候,总是有这样的感想。坐在火车上就像失去了童年,坐在地铁上像失去了朋友,坐在摩天轮上失去了真实。但到底失去了什么,却也说不出。
刘雨大概没来,要是今天来了,我便能看着她。要是之前来了,总不会一声不响。
红石广场上方飘着几只风筝,”
这些老头可真有兴致。“我便从红石广场西站下车,打算到广场观赏风筝后到旁边的悦来书店看看有哪些可买来一看的书。出我意料的是放风筝的并不都是老头,还有由父母带着的十三四岁的小孩。
与安静闲适的老人不同,孩子们显得天真烂漫。我走到广场南侧的报刊亭买了一罐可乐,到旁边没人的椅上坐下。空中的风筝高低错落有致,老头们的风筝大都飞的老高。
“做个好的风筝可不简单,需要精通空气动力学。”我想起几年前在另一座城市的广场上,一个放着直插云端的风筝的老头对我说。那么眼前最高风筝的掌控者,大概也精通空气动力学吧,我暗自佩服。
广场的四周摆满了盆花,由于是秋天的缘故,一律是黄色的菊,相当别致。喷泉在广场的北侧一字展开,按顺序依次喷出水注,喷出的形态像数学里的正弦图形,在阳光下蔚为壮观。
红石地铁站的进口在广场中部,地下分布着各类商场,我并不喜欢逗留于那样的场所,所以并不去过多次。
可乐还剩两口,要是喝完,肚子可能会撑。便起身丢进报刊亭旁边的垃圾箱。
“来姑娘,《读者》四块,”我听到报刊亭老板的声音。我也奇怪,如今还有愿意买这类杂志看的人。
倒也很有意思,又是个女孩,我走两步到亭子侧面——竟是一个熟悉的模样,在短暂而微妙的一瞬间里,我本能的想躲开这种意想不到的熟悉,又本能的向她走近。
“是你?刘雨?“我惊讶的表情里暗藏了失望,并不是刘雨来到这座城市没跟我说。而是,我跟刘雨的相见不应该是这样的场面,这种像小说般的巧合,让我觉得刘雨像个从未谋面的游客,从而使这见面失去了真实变得没有意义。
但随之脸上浮起笑意。
“啊,竟这样见你,真不好。“刘雨略有不安,将《读者》卷起握在左手中,右手把散披在侧面的头发捋至耳后。大概是和我同样的想法,不应该在这种情况下见面,我想。
“毕竟是见了。“
“嗯,我在这里也无可厚非,第一次来嘛,到这城市里总得到这来的,你在这这么久,干嘛还来这里,所以在这见了,是你的巧合。“她有些玩笑的意味,但我思忖着确是如此,她大概也真这想法。
“看天气不错,又有风筝,便来了。“
“你倒逍遥自在。“
“你不也是,喝可乐?“
“不了。我昨天下午到的,不是一个人,就没跟你说。“刘雨有些难为情,但眼神却表达着真诚。
“现在一个人?“
“也不是,看,《读者》,专为等人或坐车的时候买的。我来这拍照片的。“
“婚纱照?“
“嗯,他在下面买东西,我上来等他。“
“恭喜。我能收到请帖?“
“谢谢,你要我就给。没想到我这么快吧?“
“的确,最后一次见你,还是毕业晚会上红嘟嘟的脸的少女。“
“我也没想着,但遇着了,就这样。“
“引见引见?“我这么说,却并没有这方面的想法。
“算了吧,晚上能打你电话?“
“等你的电话。”
报刊店老板喝口热水,看我们一眼,刘雨便朝广场中央走去。一头秀发散落在腰际上方十公分的位置,橘黄色风衣将她的身形修的笔直,白色的平底鞋干净简洁,别着头发的耳际没戴耳环。风筝依旧高飞,喷泉照样起落。
我返回椅子坐下,已丝毫没有之前的兴致,我再次思索着这种巧合的相见的乏味,像是夜里看到流星划过后的失落。“啊,不如走吧。”我跟自己说。
便独自走进悦来书店,店内宽敞的地方多是中学生的辅导资料和配套练习册,养生大全和励志的书籍也不在少数,直往里走,在偏僻的角落才发现摆有小说散文的迹象。
但一叠叠多是《乖,摸摸头》、《你的孤独,虽败犹荣》等书,哪怕贾平凹的《秦腔》也没有,我拿起一本《皮囊》,看了简洁的封面后直接放回原位。
什么文字也看不下去,罢了,什么也不看了,便找老板买了本《萧红全集》后返回。
经过早餐店时,老板娘问我今天怎么这么早回,我说腿脚有些累了,便买了罐啤酒上楼。
房间干净的模样让我满意,拨弄了还没晾干的衣服后,打开窗户,一种清凉的气息从窗户涌来,楼下对面的水果店银白的卷帘门仍未打开,小面馆门口的小桌上叠了几副用过的碗筷。我打开手机,一如往常,没有信息,没有电话。
我拉开拉环,呷一口啤酒,顺势躺在床上,播放《beginagain》的音乐,翻看手机的通讯录。刘雨都要结婚了,其他一起要好的朋友怕也都差不多,平时联系的较少,所以随着时间的细微的变化怕在我看来也是巨变。
喝完了啤酒,没打算吃午饭,开始正正经经的睡午觉,起床后看部电影就该等待晚上的来临。
落日西垂,夜幕降临。刘雨的电话如约而至,说在洪城街的丽水广场,问我现在是否方便前去。我穿好衣服随即下楼,想着他们必定也没吃饭,打算与他们一起,吃个三人的晚餐。
此时的街上,已灯火通明,霓虹灯光闪烁着各色光彩。路上行人如流水,三五成群,两两成对,路口的小推车上,贩卖着烤红薯、炸薯条,卖袜子和贴膜的小贩矮坐在商场门口空地的小板凳上。
路边的小饭馆里坐满了人,毛血旺夹杂着酒精的味道飘散在夜色之中,这正是周六的夜晚。
由于并不很远,我骑了单车十几分钟便到。不在我考虑之中的,竟然只她一人,莫不是他又去买东西什么了。
刘雨摊手一笑:“看,没有《读者》,我一个人。”
“令我意外。”
“我说去见个朋友,他说不要太晚影响了明天的拍照。我便出来了,多好的人哪。”
“如此说来倒是。”
“是吧,我信赖他,所以没多纠结,便决定与他交付余生,我想自己没做错选择。”
“可喜可贺,去吃东西?”
“故意没吃晚饭,火锅?”
“正有此意。”
穿过丽水广场,我带她走过来时的路,到一家味道并不算差的火锅店,坐到大厅角落的一张桌上。香辣的味道立即飘入鼻端。
“闻着都要流口水了。”刘雨将包放在左侧靠墙的凳上,一边看我一眼。
“喜欢吃辣吧?”
“喜欢辣到不能自已,但主要是以前,吃不到的火锅的时候,小吃街上的酸辣粉啦、火锅粉啦,一边吃一边擦辣出的眼泪,可真够滋味。”
“锅啊菜啊,全都你选。”我递了菜单过去。
“我不客气。”刘雨从包里拿出一个蝴蝶状的发卡夹住头发,便低头认真点起菜来。
刘雨并没有为此专门打扮一番,只将那件风衣换成了夹克。扎起头发后露出的脖颈颀长白皙,脸上光泽有色,还是曾经那张熟悉的脸面。已经多年不见,我想我们之间必定生疏许多,难免导致时间产生的尴尬。
但自从坐定之后,看她毫不见外的样子,我便落下了心,放松下来,之前的担忧随即烟消云散。“还好没变。”我暗自想。刘雨还是那个关系很好很好、能一起喝同一瓶饮料的女孩。
“你再看看?”
“不了,喝点什么?”
“啤酒吧?都是你的,我喝酸奶和开水好了,胃不太好。”刘雨示意服务员拿了菜单的时候,要了两瓶啤酒和一杯酸奶。
“既是如此,过辣也不大好。”
“心理有数。想知道我为何要这么快结婚?”
“你说过了,遇着了,就这样。”
“没错,哪有那么好的人啊。你可知道我到过几处地方?我这脾气在哪都待不长,随着性子,跑过五六个城市了吧,动一次折腾一次,他始终陪着我折腾,毫无怨言。
我上夜班,他竟能拿保了温的混沌在门口等我到十二点,这不是我的福气?”
“是的。”我看刘雨那么认真,便默默倾听。
“但是,但是,我总觉得什么地方有愧于他,也许是他好过我太多的缘故,心里替他不平衡起来。一次也没朝我发过脾气,怎么会这样呢。
我和多少人闹过别扭啊,他竟没完没了的忍受我的无理取闹。我真的替他不平衡,那么我想,嫁给他吧,好好报答他。“
“理所应当。“
“喂,可曾记得,我们也常闹别扭,但始终是真的朋友。记得不?“
“没忘记过。那时候,话不愿多说,但与你打闹,也觉得没什么。摔了跤满身泥巴,鼻涕掉在鼻孔下,还能笑着与你说话,丝毫没觉得丢脸。我以为你不会嫌弃。你可嫌弃过?“
“猜猜看?“
“没有吧,要不我们也不会这样坐在这里。“
“没错。干杯。“李雨端了杯白水。我倒了啤酒相碰后一饮而尽。
“现在我仍是这种感觉,今天出来,着装并不得体,也没整理头发。但是什么糗事也不怕被你知道后笑话。”
“完全理解、明白,我有同感。“说完后刘雨起身去了卫生间。
我回味了刚才的话,从遥远的记忆中追寻这话的来源。一个暑假的农忙中,我穿了破旧不堪的衣服,戴着污黑的草帽,扛着工具疲惫的走在路上,额头上粘几缕帽檐下露出的长发,汗液在布满尘土的脸颊划下污痕。
在一个路口我看到了刘雨和她亲人迎面走来,她满面红润,衣着光鲜,留着少女的马尾,呼喊了我的名字。那时我就不曾因为丑小鸭和天鹅的对立而觉得狼狈不堪。